您现在的位置:智慧城市网>安防展览网>资讯列表>工信部:民用无人机应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工信部:民用无人机应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2023年12月21日 11:19:48 人气: 36669 来源: IT之家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12月19日,工信部现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制造商为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工信部现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关于生产管理制度,工信部指出:
 
  一是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应当为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除外。
 
  二是明确唯一产品识别码设置、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是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电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这里提到的唯一产品识别码,工信部表示它应当包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名称代码、产品型号代码和序列号,其中前两个代码需要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拟制并报工信部备案审核,而序列号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自行编制。
 
  工信部还提到,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编码规则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重复、虚假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关键词: 智慧城市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afzhan@foxmail.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慧城市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慧城市网,https://www.af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